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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三书六礼

2016-12-13

                         浅议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三书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

《礼记·昏义》《唐律》和《明律》规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亲迎,也称六礼,即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刘歆制婚仪。汉朝以后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无亲迎礼。而从东汉东晋更是因社会动荡,顾不得六礼,仅行拜时(拜公婆)之礼,连合卺仪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复行亲迎礼,帝室成婚也照六礼行事。宋代官宦贵族仍依六礼,民间则嫌六礼繁琐,仅行四礼,省去问名和请期,分别归于纳采和纳征。《朱子家礼》连纳吉也省去,仅取三礼,三礼也成为明代的定制。清代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加女家铺房一礼。清代通礼》载,汉官七品以上才实行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亲迎五礼。清末后,六礼演变纷繁,也就逐渐衰落了。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婚姻程序,虽几经变迁,但基本上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在唐律明律中都有类似的规定。这种婚姻程序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风俗习惯和民族特色传统文化。

 

六礼是我国传统婚礼仪式,古籍《礼记·昏礼》上载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

六礼即六个礼法,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俗谚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另《梦梁录.卷二十》婚娶之神,先凭媒氏。因此,媒人是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后世夫妇成婚成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

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后代渐加礼物。到明代陈雁及礼物于厅堂。清代请婚人陈仪物于庭,奉书致命,主婚人受书,告庙醴宾。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1]雍正初,定制,汉人纳采成婚,四品以上,绸缎、首饰限八数,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减二,八品以下又减二,军、民绢、果盒亦以四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纳采为六礼之首。《礼记·昏义》日:纳采者,谓采择之礼,故昏礼下达,纳采用雁也。清人秦蕙田解释说: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意为男家向女家求婚,由媒妁代为转达。女家同意后,再收纳男家送来议婚的礼物。纳采礼物用。《仪礼士昏礼》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至 于何故用?《仪礼士昏礼》者认为:用雁为贽者,取其顺阴阳往来者。白虎通·嫁娶篇》则曰: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彭大翼《山北方白雁,深秋乃堂肆考》云:《古今诗话》:来,来霜降,谓之霜信。郎瑛《七修类稿》却认为:雁,诸书止言知时鸟也。行有先后。故以之执贽,以之纳采。” 另外,《艺文类聚》一书中还从其他角度解释用雁之因: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有其所。

按以上各家说,纳采以及其他婚礼用,不外乎三层含义。一是取阴阳往来,

 

妇人从夫之义。所谓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用雁者,取其妇人从夫之义。二是不失时,不失节。雁为候鸟,秋去春来,从不失信。以上三义,其一取阴阳往来,妇人从夫显然是汉儒们的臆测,不合先秦事实。后两种看法,各有所长。如果仅以候鸟来看,似乎取义不足以证。燕子是以时分居南北,又何独以取雁呢?看来用雁除失时之外,更有取其行止有序之义。雁以转徙飞行,率以老而壮者居先引导,幼而弱者尾随其后,从不逾越。而长幼有序是儒家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把这个原则用于婚娶,使长幼有序而行,非万不得已,不使叔季跨越伯仲而成婚,符合儒家精神。而这种行止有序的行为,除雁以外,其他候鸟是没有的,故用雁为五礼之贽。 除以上含义之外,用雁在当时还有喻其从一而终、不再醮之义。周朝时期,从一而终的婚俗已为社会所提倡。当然,从一而终不仅仅是指女子对男子的忠贞不渝,对于男子来说,同样有意义。在一夫一

妻制的农业社会里,要求小农家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小农家庭本身的需要。这类情况在《诗经》中有不少反映。《诗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人乎,与子偕老。《郑风.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诗.王风.大车》:“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诗歌中强烈地反映了人们要求配偶永不离异、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为了强化社会需求,或者时刻提醒人们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观念,因而把具有从一而终属性的鸿雁引进婚礼。因此,五礼用雁,其原因就在这种候鸟兼具有社会对人们婚姻问题上需求的引义

 

问名

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名有两种,一为名字之名即女子出生三月时所命之名。二为名号之名,即以姓氏为名之类。至于男子之问名,在纳采时先已通报,故问名只问女名而不及男者。问名礼物仍用雁。礼序为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问名之目的有二:

一是防止同姓近亲婚姻;

二是利用问名得来的生辰年月日,占卜当事人之婚姻是否适宜。

 

西周六礼中第二礼。问名之礼最早见于《仪礼》中: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又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纳吉

(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纳征

(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kuàn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

纳吉纳征,这两项礼目往往并在一起进行。这是订婚的主要手续,宁波人对此称作文定宁海人称下定,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金,一般都使用实物和代金。宁波习俗按女方当事人年纪为依据,一岁用老酒一担,以16岁计,送酒16担。约合48块银元的聘金。有些地方也用稻谷计算的,每岁一担稻谷,价值与老酒差不多。这一礼目中双方都用红绿描金书帖,也叫龙凤书帖。帖上写的都是一些吉利话,但有一定的程式,男方写素仰壶范,久钦四德,千金一诺,光生蓬壁;女方回帖则写:一枝幸附,三生契合,七襄愧极,九如庆祝等话。

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kuàn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请期(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

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即近代意义上的择日《礼仪.士昏礼》云: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男家通过卜问神灵,确定了娶亲吉日后,即派人告之女家,征求女家的意见。

 

 

亲迎即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为六礼最后一道程序,即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新娘。亲迎意义有二:一则表现由从妻居制向从夫居制转变以后,母系风俗的传承。男子亲自去女家迎接新娘,表现出对女子的尊重。但同时,它也含有从夫居这一婚制的到来是不可扭转的事实,表现出男子要求从夫居的强烈愿望。

 

先秦时代,人们对亲迎十分重视,自天子以至庶人多行此礼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是为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定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水之滨。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辆彭彭,八鸾锵锵。是为诸侯亲迎的隆重场面。反之,若不通过亲迎之礼而成婚,则被认为不合礼制,会受到世人讥讽。故班固说孔子作《春秋》是寓褒贬,讥不亲迎,在当时,

亲迎被看成是夫妻关系是否完全确立的基本依据。凡未亲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一旦举行了亲迎之礼后而夫死,按礼俗规定,新妇就只能认命,从一而终了。

六礼已毕,只意味着完成了成妻之礼,还须在次日完成谒舅姑,即成妇之礼;若公婆已故,则于三月后至家庙参拜公婆神位,称庙见

 

   历史起源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籍《礼记》和《仪礼》都对此有所论述。《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

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另据《仪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

聘礼回礼

聘礼在纳征时,男家需聘金、礼金及聘礼,

其中主要有:(均双数意即好事成双

礼饼一担 海味(款式与数量按经济情况):发菜(必须)、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鸡(两对)、猪肉(3-5斤):一片相连开二,意即起(喜)双飞, 鱼(大鱼或鲮鱼):意即腥(声)气 椰子两对:意即有椰有子 酒(四支) 四京果:龙眼干、品枝干、合桃干、连壳花生 生果:意即生生猛猛 茶叶、芝麻:祝愿种植不移之子,暗喻守信不渝的婚约

 

帖盒(礼金盒):内有莲子、百合、青缕、扁柏、槟椰两对、芝麻、红豆、绿豆、红枣、合桃干、龙眼干,还有红豆绳、利是、聘金、饰金、龙凤烛和一幅对联

回礼在纳征时,女家需回礼,其中主要有:

茶叶 生果 莲藕、芋头和石榴(各一对)贺维巾 长裤:意即长命富贵 鞋(一对):意即同偕到老 扁柏、姜、茶煎堆、松糕 回聘金 槟椰(受一个,余数则全回给男家):意即一郎到尾

古代婚俗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并且,主人爵弁、 裳、缁 ,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拂晓。此后相沿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据《吕氏春秋》记载: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然可意会,难以言诠。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失身份。”  汉代结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这种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直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载,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据《汉书·宣帝纪》记载:五凤二年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  隗又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据《礼·檀弓》记载: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琬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琬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五礼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五礼,包括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

凶礼,就是跟凶丧有关的一系列礼节,这方面不仅仅包括丧葬之内容,还有其他一些跟灾难有关的礼节。

军礼,是旧时指军中的礼仪。西周五礼之一,是用于征伐,是军事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

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即邦国间的外交往来及接待宾客的礼仪活动。

嘉礼,是饮宴婚冠、节庆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其主要内容有六:一曰饮食,二曰婚冠,三曰宾射,四曰飨燕,五曰脤膰,六曰庆贺。

嘉礼的用意在亲和万民,其中饮食礼用以敦睦宗族兄弟,婚冠礼用以对成年男女表示祝贺,宾射礼用以亲近故旧朋友,飨燕礼用以亲近四方宾客,脤膰礼用以亲兄弟之国,庆贺之礼则用在国有福事时。

 

 

现代遗迹

直至现代中国的婚俗礼仪中,尤其在一些乡村地区的婚姻形式,仍可见到婚姻六礼的明显痕迹。但在中国现代的婚俗礼仪中,三书六礼的婚俗礼仪已化繁为简,一般遵循有提亲、纳征(即过大礼)和亲迎(即接新娘)内的某些礼仪。在现代婚俗礼仪中,三书六礼的纳征已是保留得比较完整和受较大重视的传统礼节。